原、被告双方是携手离开,亦或是彻底决裂从此天各一方?这不仅是原被告之间的选择,也是法官的一个选择。一纸判决很简单,但带来的却可能是家庭的破裂、亲情的缺失及矛盾的激化。近日,介休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案,使双方破镜重圆,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原告魏某诉被告常某扶养纠纷一案,2011年9月由介休法院民一庭受理。原告诉称,2008年原被告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当年便生育一女。2010年腊月原、被告因发生争吵,原告离家出走回到娘家居住,当时原告已有身孕,2011年7月3日原告又生下一男孩,2011年4月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未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期间,原告因无正式工作,无生活来源,被告对原告及婚生子不理不问,只能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生育费及出走十个月的生活费。
在看到诉状时,承办人对被告的行为颇为气愤,但把被告传唤到法院后,被告所述却与原告大相径庭。原被告之间系自由恋爱成婚,感情基础很好,被告在煤矿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有4000多元,每月都悉数交到了原告手中,两个人本应生活无忧,但因原被告所住房屋系被告父母所有,而原告无法正确处理与婆婆的关系,一直想把该房户名登记在自己名下,因被告不同意,双方矛盾才不断升级,最终导致原告有孕在身便离家出走的局面。
此案在庭前调解后,双方仍是针锋相对,到期开庭被告也并未到庭,但法官已明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向原告陈述利害,讲明一个巴掌拍不响,并把被告所述与原告核实,告知其双方之间已经有一纸不准离婚的判决,这次再下判之后,原被告之间感情将再也无法挽回,而两个孩子也将面对缺失的父爱或母爱。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原告也意识到自己在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向法官表明,为了孩子只要被告能够诚心叫自己回去,便同意回家。法官随即想办法把被告传唤到法院,并对其不管不顾妻儿的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最终被告同意拿5000元去原告娘家接妻儿回家,原告当场撤诉,二人携手离开,本案成功调解结案。
通过法院的工作,可以挽回一个家庭缺失已久的亲情与温情,当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时,我们感到的是由衷的欣慰。20: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