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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人民法院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09:34:26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介休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个主题,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介休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现将我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工作方法,制订出台《介休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及问责方案》,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明确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作,确定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成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任务,使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各庭室领导干部业绩考评、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中约谈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思想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等,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干警牢固地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同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现场直播庭审、案件质量评查等创先争优活动。

二是围绕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深和丰富主题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在学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基础上,在法院的各个岗位积极开展做合格法官、做合格法官助理、做合格司法警察、做合格书记员、做合格执行员、做合格执行员和行政人员等等一系列贴近法院审判实际、贴近不同岗位特点的专项活动,确保意识形态教育深入人心。重点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主题演讲比赛、中青年法官辩论赛以及庆祝建党96周年文艺汇演、乒乓球赛、篮球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主题教育形式与内容,开展集中教育。

三、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建设

进一步规范加强对我院门户网站的管理,从内容、栏目、技术安全等标准考量,认真填写《上网信息审批单》,确保网站更新内容的质量,同时强化对新媒体的管理,持续提升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巩固网络阵地,壮大网上主流舆论。2017年我院通过签批《官网信息签发审批单》发表文章20余篇。

主动与各级媒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保持沟通顺畅,实现资源共享。从20171月至今,全院共撰写信息65篇,被各级媒体采用19篇,取得积极的宣传效果。

四、管理用好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

一是成立网络舆情工作小组,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监控、引导涉法舆情,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二是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搭建良好互动平台,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让法院更加透明,更接地气,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以实际行动筑牢“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防火墙”。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展示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研判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到不忘初心,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苏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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