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2019年1月15日—1月22日,全省法院集中开展以“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促进解决执行难”为主题的“执行宣传周”活动。在执行宣传的强大舆论氛围下,介休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纪实情况汇报如下:
从1月初开始,我院执行干警就涉民生案件花精力、下功夫、出重拳,连续多日出动干警拘留“老赖”、化解纠纷。专项执行行动当天上午七点半,我院执行局和法警队的全体干警准时出发,兵分四路前往各地拘传被执行人。
典型案例一:全力追讨欠薪案
介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介休市某公司支付33名农民工工资一案,我院党组书记裴志东高度重视,指示执行局成立专案工作组,并亲自担任组长,督导案件办理。我院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到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家中和工作单位寻找其人并拘传至我院进行谈话,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支付拖欠工资。王某迫于法院的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最终写下保证书,保证于指定日期内将拖欠工资全部转入人民法院账户内。截止发稿日期,被执行人已将所欠33名农民工工资款614138.17元全部转入我院账户内。
典型案例二:以物抵债还款案
任某申请执行曹某涉民生案件,我院干警将曹某拘传到庭后,联系申请人任某前来协商,鉴于被执行人在我院有数起执行案件,一次性给付存在一定困难,后经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即时清结,折抵赔偿款10330元。鉴于被执行人在法院有数起被执行案件,存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法院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以示惩戒,被执行人表示接下来将对其他经济纠纷案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配合法院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典型案例三:畏惧惩罚,主动履行案
王某申请执行李某涉民生案件,我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李某到庭,李某长期躲避执行,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此次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李某家中找人,李某再次“闻风而逃”。执行干警将执行传票张贴在其大门外,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李某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迫于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当前的高压执行态势,李某最终主动来到我院将12万元执行款全部缴纳。
此次执行行动我院共出动干警36名,警车8辆,拘传17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12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47151.17元。对两名长期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罚款3000元。
寒冬腊月,披星戴月,执行干警为守护民生、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不辞辛劳、前赴后继。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涉民生案件执行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