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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小记
作者:吴冠瑞  发布时间:2021-05-10 11:23:18 打印 字号: | |


庚子年初,顽童落水。

不幸殒命,举家悲痛。

悲痛之余,反思追责。




鱼塘周边,本应设防。

一时疏忽,酿成悲剧。

邻居反目,对簿公堂。




相持不下,两审裁决。

夫妻二人,八成责任。

鱼塘主家,两分责任。




立案执行,廿叁万元。

多次催促,分毫未给。

强制执行,扣划工资。




扣划万元,离职外出。

无奈之下,搜查住所。

翻腾几番,未见现金。




首饰数件,价值不高。

小车一部,不值万元。

传唤到庭,等待拘留。




核酸体检,统统到位。

女主哭泣,顾虑家庭。

四处筹借,集到五万。




申请人到,不愿和解。

明法释理,耐心开导。

数小时后,和解结案。



 

 
责任编辑:李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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