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工作常常是以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这些生冷的字眼出现在大众视野,似乎不像民事审判工作那样有温度、近民意。但其实对于每一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而言,他们既担负着守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更有着温暖世道人心的真情;他们对待工作总是以“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的态度和作风,确保每一个刑事裁判既体现法律的尺度又体现司法的温度。
尽自己所能的促进法、理、情的有机融合,于法官而言,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责任,更是体现在每个案件中的担当作为。
介休市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为兄弟二人,因被害人的收割机妨碍了其车辆通行,便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持砖块将被害人砸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头部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案发后,弟弟向介休市公安局提出关于哥哥患有精神疾病的鉴定申请,经鉴定,哥哥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但案发时处于缓解期,发生故意伤害行为时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件移送至法院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被害人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两兄弟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庭前认真阅看案卷材料、对案情进行仔细研究。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法官多次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面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和双方沟通,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悉心释法说理,终于打破僵局,双方重新回到调解中,并最终达成一致,被害人因此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并向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经过庭审,兄弟二人被依法判处缓刑,双方均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法官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法槌虽小,却重千斤。在法院人眼中,我们所承办的案件,承载着别人鲜活的人生,办案的成效不仅仅在于准确司法,更在于温暖人心。柔肩担道义,丹心耀法徽。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学习开展以来,介休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多关注案件背后的故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崇德尚法、迎难而上的担当,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迈向新征程。